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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校际交流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15        作者:        编辑: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司2007/2008年度校际交流计划和工作安排,学校决定

开展2007/2008年度校 际交流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的推荐工

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

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出国教师。

二、留学项目

2007/2008年度校际交流出国留学项目均为赴日本留学项目

(详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1.作为出国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备较好的语言

交流能力并有使用相同语种出国的经历。

2.作为访问学者,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副教授年龄

原则上不超过40岁。

3.本科毕业教师应在公司工作五年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

教师应在公司工作二年及以上。

4.有出国留学经历的教师应回国工作二年及以上。

5.外语水平要求

能用日语进行交流,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日语在50分及以上、英语

在45分及以上,并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

(2)相关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曾在相同语种国家学习一年及以上。

(4)具有较高的日语水平(请附相应证明或文字说明)。

6.参加学校校际交流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员日语基础培训班

并结业的人员优先考虑

7.身心健康。

8.曾经通过校际交流渠道派出的教师,原则上回国工作满五

年方可申报2007/2008年度校际交流出国留学访问学者项目,对

于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重点推荐,

回国工作时间可缩短为三年。

9.2005年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

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人员,2006年

公司已同意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

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大

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单位推荐:基层、中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

计划,确定推荐人选,单位负责人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

3.资格审查:人事处按项目要求对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5.外语考核:申报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核(笔试、听

力及口语)。

6.学校审核:确定2007/2008年度校际交流项目的预备人选。

四、有关要求

1.各中层单位对推荐人选要按现行政审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

严格审查,切忌流于形式;所推荐人选应能严守国家机密,遵

守外事纪律和对方院校对交流人员的规定。

2.要注重人选的业务素质,优先选拔教学、科研基础好,有

一定工作业绩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要积极推

荐已经承担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意向,出国任务明确的教师。

3.鼓励符合申报条件、曾以非校际交流渠道派出的归国教师

申报本项目。

4.各单位推荐总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2人以上应排序)。

5.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申报时,在《申请表》中的“相关

职能部门意见”栏内请

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单位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

前签订《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公派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

等派出手续。

2.为保持公司与国外校际交流院校的良好交流关系,经学校

讨论确定的人选不得放弃出国留学资格,否则学校将取消所在

单位及个人其它渠道的申请资格。

3.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

4.若被录取人员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

项目,违约赔偿金(不含违约金)退还学校。

5.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6.为进一步加强校际交流和往来,请教师在回国15日内办理

报到手续时,将在国外

的学术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

议等形成书面材料,一并交到国际合作处交流科(南区友谊会

馆217室)与人事处团队培养科(南区行政楼820室 )各一份。

 六、申请事宜

 1.2006年6月15日(周四)---23日(周五),各单位组织教师

申报。申请人填写各项内容,并明确注明申报学校、出国身份

及时间。基层、中层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核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

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并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签字、加

盖单位公章

2.2006年6月26日(周一)---28日(周三),各单位将《申请

表》、《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推荐选拔2007/2008年度校际交流出国项目预

备人选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在人事处主页htt p://rsgl.jlu.edu.cn

下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外语专业毕业证书、赴相

同语种国家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录取证明等),统

一报到人事处团队培养科(行 政楼820室)。

推荐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请与人事处团队培养科联系。

联 系 人:李立群 郭广建 葛晓野

联系电话:5167447 传真:5167448









附件: 2007/2008年度校际交流出国(日本)留学项目表











人 事 处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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