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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9        作者:        编辑:       浏览: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通知,按照国家人事部《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和《关于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人专司函[2008]15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重点

    申报项目的重点是: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已列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重点项目;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 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 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公司申报限额为5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各学院请提交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4份(在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 www.chinatalents.gov.cn 下载,提交时请提交电子版)

    2.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获奖证书(上报时要提交原件,查验后当场返回)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页)。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用A4 纸打印或复印。

    上报截止时间:2008512日.

                                  机械学院

                                20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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